“姓”、“名”、“字”说到底还是符号,但却不是一般意义上符号,而是用特殊的语言文字表述具体族源姓氏和具体人的特殊标志符号。就名字而言,起名之后,用于名字的语言文字就不再只是原有的语言文字意义了,它同时也成为获得此名的那个具体人的特定语言文字符号。
当人名这个具体符号所指代的具体人活着时,它无时无刻不在指代这个具体人的物质内容即躯体,同时也无时无刻不在指代这个具体人的精神内容,包括其思想、情感、品德、性格、风采、习惯、学识、技艺、言行、事业等。甚至即使它所指代的这个具体人的精神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名伴随人的一生,也超越人一生。
一个人的名字,只能是它所指代的这个具体人的私有的特殊的语言文字符号。这个具体人的符号即名字,是作为这个具体人的象征而被纳入社会管理的,因而它只能指代这个具体人。每个具体人的符号就自然随着具体人的社会存在而附加有各种权利,具有相应的相应法律价值意义。
任何个人和社会都必须依照法律尊重维护这个符号的社会价值。如证件、表历、凭据、合同等书面签名,就具有相应的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意义。从这些来说,姓名代表独一无二的你毫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