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之间进行交往的时候互称姓名是必不可少的,这就是名字社会价值的体现。当我们一提到某个人的名字时,立刻就会想到这个人的外貌、性情、气质、经历和事迹。正如唐代诗人李益的一联名句:“问姓惊初见,称名忆旧容。”突然碰到阔别多年的友人,竟茫然不识,自报了姓氏之后印象仍很模糊;只有一提到名字时,友人昔日的音容笑貌才在脑海里凸现出来,宛如昨日。
在社会交往中,人们最初接触到的就是对方的名字,一个好的名字往往会给对方留下很深的印象。有时候,一名之得,可以成龙;一名之失,可以成虫,以名取人完全是从个人好恶出发,并没有一定的客观标准。这样的选择,反映出了一种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心态,即人们都喜欢含义吉祥、美好、典雅的名字。这样的名字往往可以先声夺人,给人以无限遐想的空间,在社会交往中常常能不战而胜。
在社会交往中,每个人对自己的名字可以说都比较珍视。德国的剧作家席勒有一句名言:“我的名字将随我而结束。”实际上并非如此,他在1805年去世之后,他的大名仍同他的不朽的名作《阴谋与爱情》一起广为流传。由此可见,名字比人在历史上流传的更久远。
有其人必有其名,言其名可以想到其人。在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一提到“周恩来”,脑海中就会马上回想到一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的伟人;一提到“雷锋”,就会联想到那位年轻的共产主义战士。名字对一个人的社会价值是不可低估的,自古以来,人们对姓名有许多说法,如:“人过留名、燕过留声”、“名声显赫”、“闻名遐迩”、“大名鼎鼎”、“名声远扬”、“名扬四海”等等。更不用说流行于现代年轻人心目中的大婉明星了,对其名字的崇拜达到如痴如醉的地步。一个名字既是一个人的化身和力量的象征,而一个成功者首先应该有一个好名,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在职业生涯中总是要为自己选择一个好的名字,甚至不惜用笔名、学名、艺名代替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