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讳,最先是后代子孙对祖先尊敬的表示,不敢直称其名,后来发展为维护帝王将相的尊严和权威,为了维护宗法关系制度,臣下不得直书当代君主之名,凡人不得直书圣贤之名,子孙不得直书父母之名,必须用别的名字代替。
避君讳、避亲讳、避官讳。封建社会生活中许多方面要避讳。
官名要避讳。春秋时期,晋国的僖侯名司徒,“司徒”原是一个官职名,为避讳,这个官职改叫“中军”。宋武公名“空”,为避讳,宋国的“司空”一职改称“司城”。
一名要避讳。汉代的汉文帝名“恒”,他不准人们称“恒山”的“恒”字,使其为“常山”。清朝康熙皇帝名玄烨,因而南京的玄湖也曾改名“元武”湖。
考试要避讳,清王朝特别注重姓名的避讳,为此还兴起了不少文字狱。雍正四年,礼部侍郎嗣庭担任江西考官,他出的试题为《诗经》中的一句诗“维民所止”, 可碰巧“维”为“雍”字去掉头,“止”为“正”字去掉头,因而被诬蔑为诽谤皇上,即去掉雍正皇帝的头,此人后被捕并处死。乾隆二十年,广西学正胡中藻出的试题为“乾三爻不象龙”,恰、“龙”与“隆”同音,而“乾”与“龙”分开,因而被认为要把皇上分,结果满门抄斩,乾隆四十二年江西举人王锡候编《字贯》,由于《几例》中列康熙。雍正两朝庙讳及乾隆御名,又因庙号。御名名列在孔子之年,大遭乾隆皇帝的忌讳,最后他被处以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