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品牌有时会有相近似,这有偶然因素也有人为的故意的模仿,但如果太相似,则会促使两败俱伤境地,一个品牌可能会给另一个品牌服务,使一个品牌因而受到伤害,如美国的“固特立”(Goodoiek)和“固特异”(Goodyar)。两家公司不但名字相似,而且都生产销售汽车轮胎,二者在市场上竞争时,“固特立”有一些不利,为扭转局面,他们推出引人注目广告来加强品牌,“我们是另外一类人(we are the ther guys)”在报纸上得到许多有利的注意,然而并没有得到美国车胎用户大众的许多有利关注,因为其名称“固特立”已注定永远要居于比他更大的竞争者的下风,在国内使用“熊猫牌”“长城牌”类似的品牌很多,相仿的更是不少,这就要求厂家和公司改变自己的营销活动并同时更改自己的名字。
避免名称相近这一个误区,就是标新立异,尽量把品牌名做的有超俗的魅力,让别人难以模仿,另外商家设计品牌也要广泛收集相同生产品的信息,以避免与别家名号相类似的情况,究竟怎样取名,还须仔细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