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来源-人名的来源
远古时代,我们的祖先过着群居生活,生活的主要内容是通过自卫来保护自己,或者采集狩猎以维持生起。他们的生活十分原始,还不需要姓名来区分彼此。所以老子在《道德经》中说:“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后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口的增多,人际之间的交往日渐频繁,为了把某一群人与另一群人区分开来,便出现了某一群人共有的标志,亦即我们所说的“姓”;在一群人中间,为了把彼此区分开来,也出现了只属于个人的标志,这种标志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名”。在社会交往中,无论哪一群人,在自己内部只用“名”便可以彼此区分,若与另一群人交往,仅仅称“名”便不足以表明自己的身份,只有把自己所在人群的标志“姓”与自己的标志“名”结合在一起,才能充分地表达自己。这种一群人的标志和自己标志的结合,便是人类最早的姓名。
关于人类名字的起源,从汉字“名”字本身也可以推知其最初含义。“名”字由“夕”和“口 ”两部分组成,对此,《说文解字》解释说:“名,自取也,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意思是说,在早期的社会交往中,人们白天相见,可能通过形体、面貌、声音相互识别,一旦到了晚上,相互看不清楚,就只能通过自报名字来区分你我了。可见,人名的产生是社会交往的需要,它的最本质的作用,就是在社交中便于彼此区别。
不过,人类早期的名字还不如后来那样固定。如人们在“以口自名”时,可以用自己身上某些特征作为名字,让别人容易识别;在一些人识别某一个人时,也可以把这个人的某些特征作为他的名字或代号。这种做法,与我们后来习惯把某位身材特别高的人称为“大个子”,把某位走路时腰肢左右摇摆的小姐称为“风摆柳”十分相似。
据研究,我国最早拥有自己固定起名用字的人,可能是那些传说中氏族社会的首领或在部族战争中出现的英雄。这种说法,也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
在文字出现以后,原由口头表达的人名也进化到文字阶段。在目前已经发现的一些原始社会的陶器中,上面都刻画有一两个符号,据专家考证,这些符号多与早期的人名有关。如果这种解释可信的话,那么,不同的人名就是我国最早的文字。到了商周时期,我国的文字大量出现并趋向于定型,其中的很大一部分也是人名。如在商代的甲骨卜辞中,不仅有“名”这个汉字,而且还有示壬、中丁、外丙、小乙等人名。这些都是我国最早见于文字记载的名字。
总之,人名是在人类社会处于原始时期而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它的起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最早,它是人们随意用来区分彼此的称号,以后又演变为固定身份的标志,在文字出现以后又以文字形式记载下来。从它产生的那天起,就已显示了无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名字本身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名字也越来越成为人类社会中不可缺少的东西。
人的名字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佐证,也是一个社会的文化现象。就个体.生命和自我价值而言,一个人的名字又是个体存在与生活的象征。一个又一个具有自我姓名的个体组合成社会群体,共同艏行着社会义务和个人职责。名字对于社会和个人如此重要,因此,我们在给子女起名,或者未成年人改名、起名时,都应该精心酝酿,细心行事,让一个响亮吉顺而又张扬个性的好名字永远伴随你,去履行社会义务、去完成人生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