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赚人”,即指赚人的便宜。名字是用来呼唤的,有些词语用作名字,甲呼唤,乙应答,在一呼一应中乙就赚了甲的便宜。这样就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或者造成心理障碍,影响正常的社会交往,取名时应回避这类词语。
容易造成“赚人”效果的词语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用于尊长的称谓词,如父、叔、伯、翁、公、老、祖、宗、姑、娘、母、奶、婆等。用这些词命名的如家父、文叔、诚伯、史翁、记公、阿老、郑光祖、列宗、李发姑、张玉娘、云四婆等。这些名字,如果呼应,就有“赚人”之嫌。另一类是用于表示官衔、职称及尊称的词语,如相(丞相)、尹、令、公、侯、总理、部长、科长、师长、连长、政委、教授、高工、专家、明星、经理、先生等。用这些词及谐音词取名的有魏相、伊尹、袁于令、庞德公、张侯、宋行长、陈献章(县长)、何宪章(县长)、傅正(政)委、骆指挥、高干、王大仁(人)、谢大夫等。这些名字在呼唤中容易造成误解,在误解中使主人不自愿地沾了便宜;同时,在误解中可能产生不良后果。
起名时应考虑周密,要避免可能产生“赚人”后果的词语进入名字。这里还应说明一点,“父、甫、叔、伯、公、翁、侯”等字,都曾是古代男子取名命字的美辞,那时用这类字起名,不存在“赚人”问题。后来这些字的意义和用法起了变化,才出现了这个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