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形作为组成名字的基本元素,虽然不像含义和声音那么重要,但如果在起名时不注意字形的搭配,会使名字缺乏美感,尤其是在书写的直观上,如搭配不当,总让人觉得不能算是一个完美的名字。
我国的姓氏在笔画上有繁简不一的区别,少者三两画,多者几十画,因此,在起名时一定要照顾姓氏的客观规律,对笔画较少的姓氏应尽量选取一些笔画较少的名字与之搭配,而对笔画较多的姓氏也要在起名时做些变通,以求获得视觉上的美感。
姓名用字的整体上是应该讲求一些“建筑美”的。一般说来,独体字的笔画比较少,形体比较简单;而合成字说的多,形体也比较复杂。在合成字中,上中下结构的字和左中右的字,笔画更多一些,形体也更为复杂一些。
姓名形体和谐与否、平稳与否,首先取决于姓氏。因为一个人的姓氏是先天带来的、固定的,而名字则是后天的、人为的。因此,每个人的姓也就成了整个姓名结构和形体的基准点和参照物。
姓名的整体结构和形体不仅要从字的笔画入手,还要着眼于字形的变化。如“国”姓,为全包围的结构。如果叫做 “国团圆”,用字则都是全包围结构,且不讲其语音和谐、顺拗与否,单从这一姓名的整体结构和形体来看,就让人感到单调、缺少变化、封闭压抑。
起名时除要注意字形笔画多少的搭配外,还要留意字 与字之间偏旁部首的搭配,使姓名在整体上显得多样化和 充满变化。如王玉璋、何伯佯、汪汝清等名字,虽然字音、字义都不错,但由于共用偏旁,缺乏变化,仍给人以单调呆板之感。
名字写出来是让人看的,一个搭配和谐的名字会给人一种良好的视觉美感。相反,一个繁简不一、笔画多寡相差极大的名字,则有可能使人在审美上造成倾斜,破坏人名所应有的整体协调性。
在起名实践中,过去的人们有两个倾向,即喜欢选用笔画较多的字和怪异生僻的字,以此来显示身份和学问,殊不知这两点都是非常不可取的。选用笔画较多的字除只能在写出来后看着比较饱满外,主要还是制造了繁琐的效 果。起名用怪异的字则大大降低了姓氏的社会功能。因此, 起名时应根据具体情况,以取出的名字在字形搭配上完美和谐为前提,该简则简,需繁就繁,尽量收到完美的视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