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名是商品的文字商标基础
创作与制定公司店号名商标要严肃,首先要符合国家商标法和国际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如禁止使用与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词语作商标,禁止使用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词句儿作商标。
其次,要符合社会文明要求,不能采用那些庸俗、淫秽以及与社会道德相背驰的词句作为商品的品牌。选择名称是一定要避免那些思想丑恶或黄色下流的词语。在旧中国,曾经有什么“美军”牌(卷烟)、“洋女人”牌(酒),还有“野女郎”“交际花”等有辱我国尊严的牌号;也还出现过象“马上封候”、“郭巨埋儿”、“黄金万良”、“四季发财”等封建迷信的名称,这些都有背于社会文明道德公尚,违背商标法的。如某牙膏厂以“DARKLE黑人”为其牙膏的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DARKLE”与“DARKLY”虽然有两个字母不同,但读音近似,且“DARKY”译意为“黑鬼”,含有种族歧视的意味,违反我国《商标法》第八条第七款规定,不予注册。
不久前,北京市工商管理对企业名称进行的专项检查中,摘掉了6家使用不适宜字词作企业的牌匾的公司。在清理整顿不良文化现象中,发现存在各类问题的企业1032户。统计结果显示:在企业使用不适宜名称中,带有封建主义、殖民主义色彩,带有不健康思想内容和使用含义不清、没有积极意义的外文译名的企业有104户。北京市工商管理部门已依法做处理,限期拆除擅自设立的招牌。并将随时对名称不适宜的企业进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