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改名,就是改常用名。通常新生儿取名、婴儿取名一步到位自然是理想的事,若已长大又须改名,就不方便,在这种情况下,改名以不影响学习工作与生活较妥当。如果到派出所要求改名,派出所不同意,可以户口本上加上曾用名,而用笔名、艺名,同样可起到相同的作用,并在名片上注上原名。
人的一生,改名的最好时机为:上小学前;升初中前;升高中前;上大学之前;就业工作时。
如果年龄尚小,或正在读书,改名就容易,较短时间大家就会习惯用新的称呼了,不致于引起新的不便或麻烦。
如果您刚要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或即将调任新的岗位,这是改名的好时机。到了新的单位,人们就用的新名字称呼您了,对改名后没有太大的负面效应。
法律规定公民一生只能更改一次名字,而且公安机关对18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基本上不让改名。因为为了避免改名的麻烦,给宝宝改名要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