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品牌走向成功之路的第一步,就是要给自己起个好名字,那么怎样对设计出来的品牌名字进行评判呢?为此,总结出评判一个名字含金量的几项标准:
品牌个性化标准
在名字云集的商界中,只有突出“品牌个性”、别树一帜、新颖不俗的名字,才能更有利于扩大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纵观世界名牌,每个品牌的定位和设计都有其独特的内涵,可谓万紫千红,给人一种永远清新的感觉。这种独特新颖性不仅体现在视觉效果上,而且还体现在心理效果上,使人产生独特的联想。例如:在鲁迅的故乡经营茴香豆的店铺鳞次柿比,大家的质量都差不多,唯独“孔乙己”牌茴香豆,因鲁迅笔下的人物孔乙己的口头语“多乎哉,不多也”的鲜明个性便脱颖而出,生产火爆,成为当地名牌。
国际化标准
其一是品牌设计要符合产品行销国的法律,各国的商标法对什么样的商标能够注册,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你挑选品牌名称只顾考虑髙超含义,但有法律缺陷或者与有关国家的法律相抵触,说不定就要花诉讼费以解决品牌的合法性问题。
其二是合乎当地的文化、风俗、习惯。商标设计与产品营销国家或地区的习俗相左,必然会增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例如:熊猫作为珍贵动物为全世界许多人所钟爱,国内很多商品均以熊猫为商标,但是在伊斯兰国家却禁止熊猫牌商品进口,因为熊猫的外形像猪;东南亚国家崇尚黄色,黄色代表髙贵,但在伊斯兰国家,黄色代表死亡,十分忌讳;日本人认为荷花不吉祥,代表着祭奠。数字中不用“4”、“7”,“4”音同“死”,“7”音同“气”;英国人认为孔雀是祸鸟,孔雀开屏是一种自我炫耀的不良习惯。
同一种产品在世界各地营销时,有时无法建立统一通用品牌,因为用汉语或英语,这是一个好名字,而对于其他浯言来说就不一定了,这时坚持适应性标准,改名是必然的事了。我国的“芳草”牌牙膏在国内销售谊很大,但是投放国际市场无人问津,问题在“芳草”牙膏包装上注示出的汉语拼音名字” FANGCAO”,原来Fang的英文意思为“蛇的毒牙”。可以想到,谁也不会把“蛇的毒牙”放人自己口中,出口产品起个国际上能通行的英文名称,有时用汉语拼音能代替英文名称,但需要由国际市场上的消费者测试。如: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的产品,为了适合中国人民的风情,选择了一个中文商标“雪碧”给人以夏季未尝先凉的效果,深受中国人喜爱,德国的Benz轿车出口中国后起个中文“奔驰”商标名,十分受中国人的青睐。
其三是名字要跟随国际潮流。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的名称定位的一个趋向就是不注重名称的确切含义,采用音节短且发音响亮、易于被消费者记住的词起名,所起的名字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词典中都难以查出。堪称唯我独尊的国际品牌有:“Kodak柯达”、“娃哈哈”、“乐百氏”等。
易识别性标准
所谓易识别性,是指一个商标容易被人分辨、被人记忆,在极短时间内过目不忘的性质,符合设计原理,通常就易识别。大量事实证明,越是简练的商标越容易在人的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日本的SONY商标、三菱商标都有简单易记的特点,但是两个音节短,最容易重名。中文品牌名称最好以三至四个音节的汉字构成,名字太长会增加识别上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