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企业起名,首先必须具备容易读容易认的特征。企业用名容易读容易认,不仅能在公众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且还有利于让人传诵,从而能为公司店铺创造出更大、更好的名声。要使名字容易读容易认,必须符合以下5个条件:
(1 )简洁的笔画。笔画太多的公司店铺名,从远处看很难分辨,这样就会失去一部分潜在顾客,特别是从外地来的或是过路的顾客、开车的顾客。只有走近时才能看到店名,估计很少有人会一心要进这种店的,而是转去别处,尤其是在同类店铺密集、竞争者众多的市场上,例如,在餐饮业中笔画太多的店就更难引起人们注意了。
(2)清楚的字义。在给公司店铺起名时,如果用了容易混淆的字,就会给顾客造成识别上的困难,会引起顾客的疑惑或误解。一般来说有谐音或可联想到其他字的字,都容易引起混淆,因而应避免使用。否则,不仅顾客容易读错念错,而且还可能因为把握不准字的读法,而不愿意在其他人面前传播。
(3)读着顺口。要想使公司店铺的名在顾客那里好读好认,除了笔画简洁字义清楚外,还必须选用那些发音容易的字。对于一些发音困难或连在一起念起来不顺口的词应竭力避免。
(4)没有难懂的词。要尽量选用常用的字词,不要单纯地为追求独具一格而选用那些很多人都不认识的生僻的字、难懂的词。否则会增加顾客的困惑,基至会使顾客因念不出公司店铺名反倒避而远之。应该记住,你的公司店铺名是为了吸引顾客、扩大销售额而起的,而绝不是为考考顾客的文字水平而起的,所以难字难词要少用,不宜用。
(5)没有繁体字。有的商家在给自己公司店铺起名时,往往喜欢用繁体字为标记。实际上,这样做并不利于商家吸引更多的顾客,而且时间越长,这种做法的弊端就越明显。我们都知道,IBM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电脑制造商,号称高科技的“蓝色巨人”。公司全称是“InternationalBusinessMa-chines”中文译为“国际商用机器公司”。
早在50年代,IBM董事长瓦特森先生就公司过去的企业经营和形象问题咨询公司首席设计顾问诺伊斯,是否一直延用当时公司的全称“In-temationalBusinessMachines”。诺伊斯说:“我认为公司应有意识地在消费者心目中留下一个有视觉冲击力的形象,也就是说,需要设计一个足以体现公司的开拓精神、创造精神和富有鲜明个性的公司标志。”
他还提出,公司的全称不但难记忆,而且不易读写,显然,这是公司在形象宣传上的一大障碍,非解决不可。于是“IBM”作为公司名称和品牌就应运而生了,这一名称醒目独特,清晰易读,准确表达出公司的高科技特征和经营风格。60年代IBM就已奠定了它在高科技行业中的领导地位。可见,企业名称给人的形象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