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策划设计企业名称前,必须认真考虑公司品牌的整体性,与公司所从事的产业的相关性,与商品形象的适应性和在开拓国际市场时应具有的传播性等因素。企业名称的命名原理跟品牌命名是一样的,如果采用单一品牌策略,则完全是一回事。但企业名称是一个整体的名称,对于它的设计还有一些特殊要求。企业名称的取名除了要符合产品品牌命名要求及法律的有关规定外,一般要具备以下几点特性:
思想性:体现企业的经营理念和哲学。
清晰性:简洁明了,语感好,容易发音和传播。 形象性:能表达或暗示商品形象和企业形象。 国际性:能够在全球传播,在外国语言中不会有误解和错误的联想。 在国际强势品牌中,我们会发现许多都是企业品牌,也就是说以企业名称作为本企业产品的品牌或母品牌。 这些为公众和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品牌有可口可乐、IBM、SONY、麦当劳、宝马、大众、奔驰等等。在我国,一些势头正旺的名牌也几乎都是企业品牌,如海尔、长虹、联想、健力宝、新飞等,这些企业的发展壮大的实例说明,企业品牌化是不容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