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新中国成立之后实行计划经济,因而公司的名称根据国家统一的原则,都由公司主管部门来确定,公司自身无权确立或更改名称。那时公司名称的构成绝大多数为 “ 三段式 ” 或 “ 四段式 ” 。所谓 “ 三段式 ” ,就是地名 + 经营业务名称 + 公司组织形式,如上海汽水厂。所谓 “ 四段式 ” ,就是 “ 三段式 ” 上再加上财产责任形式,如国营南京无线电厂。用这两种方法取名公司,一方面可看出公司是属于全民所有制,还是属于集体所有制,明显显示出计划经济的色彩;另一方面,可以看出该公司的所在地及本公司生产什么产品,但根本看不出公司产品的知名度与竞争力。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公司名称及其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就是在公司名称中出现了商号。如北京四通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其中 “ 四通 ” 是公司商号。而且作为区别不同公司的公司名称,基本构成变为 “ 两段式 ” ,或是地名 + 商号,如 “ 上海庄臣 ” ;或是商号 + 经营业务名称,如 “ 春兰空调 ” ;或是商号 + 公司组织形式,如 “ 海尔集团 ” 。而无论哪种 “ 两段式 ” ,商号都有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识别经济主体的主要样式,公司名称实际上是指商号。只有商号才是公司名称中的形象要素,是可以用名称专用权加以保护的东西。所以本 文所讲的作为公司标识的公司名称,实际上是指商号。 商号虽只是几个汉字的组合,但表现的绝不仅仅是几个汉字所固有的含义。作为公司标识,它储存着公司资信及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等信息。这就使其成为商誉的载体而具财产价值,同时,就某个商号而言,它还反映着该公司的文化品位,沉淀着特定时代,特定地域,特定群体的公司起名第一家北京宏名轩是最权威的公司起名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