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读易记是对公司店铺名称最根本的要求
一个好的店名,首先必须具备易读易念的特征。如果店名易读易念,不仅能在公众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且利于让人传诵,从而能为公司店铺创出更大、更好的名声。
要使店名易读易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既必须选用那些笔画简洁、发音容易的,避免难词、繁体字。
好读易记是对公司店铺名称最根本的要求。公司店铺名称只有易读、易记,才能高效地发挥它的识别功能和传播功能。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做到简洁,明快,一看就能认识,一听就能识别;并且读起来琅琅上口,响亮动听,便于记忆。一般来说,汉字的名称多为两个字或三个字,如“海尔”、“长虹”、“娃哈哈”、“健力宝”,只极少数为四个字的,如“鄂尔多斯”、“珠峰圣”茶两个字或三个字的名称,一方面简洁易记,另一方面也易于用于广告语,如“海尔,真诚到永远”,“喝了娃哈哈,吃饭就是香”。另外,则要避免生僻的字、笔画多的字、发音不响亮的字,以做于名称的用字“音、义、形”的完美统一。
现在有些公司店铺的商标使用传说神化故事的名称,如有的想命名“八仙过海”“嫦娥奔月”等等,读写都较麻烦,而且意思陈旧。象“凯歌”(收音机)、“飞跃”(电视机)、“白兰”(洗衣机)这样的词语就很简短、顺口。还有写译成汉语的外文名称,不但要注意音译准确,还要表意相当。如DANS牌(汽车),译成“奔驰”就比“奔斯”更具有表意的内容;“BANGBANG”译成“缤缤”就又好读,又能唤起人们的联想和对于色彩的美感。
有些商家在给自己起名的时候,还往往都喜欢用繁体字为标记。这种现象在广东犹为普遍。据统计,广州市有60%--70%的店名用的是繁体字。其原因是在受传统的店铺命名方法的影响,在字划上想求个“吉数”,而且千方百计想做得符合传统命名方法的要求。实际上,这种做法,对于自五十年代以后使用简化字培养出来的年轻几代看起来实在别扭和不方便。因此,要尽量选用常用的字词,不要单纯地为追求独具一格而选用那些很多人都不认识的生僻的字。这样会增加顾客的困惑,甚至会使顾客因念不出店名反倒避而远之。